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
關於資產證券化政策
看到某市長候選人最近提出的資產證券化政策(詳細內容請參考其官網:http://taipeihope.tw/issue/issue-list/official-policy/topic/54.html),魯蛇覺得很難理解該市長候選人引以為豪的金融專長 @@
所謂「資產證券化」,就是我有一個未來可能會有穩定收入的資產,但我現在手頭上沒有錢,所以我就把這個資產的未來收入轉化成證券,讓大家來買,我先拿到大家買證券的錢,等資產的未來收入實現了,再把這些收入分配給買證券的人。簡單來說,就是把未來的收入,提前拿到現在來花用。
「把未來的收入,提前拿到現在來花用。」這本質上還是一種舉債、寅支卯糧的行為不是嗎?而且這還是一種公然規避《公共債務法》舉債上限的行為,這樣對於臺北市政府的財政健全是否會造成影響呢?政府支出可以透過租稅或是借貸等手段來取得,但過度偏重借貸手段,最後可能造成以債養債、世代間不公平等弊病,在當前政府財政已經很艱困的情況下,若要擴大使用舉債手段,一定要特別謹慎才行,但目前看不出來資產證券化是個經過謹慎考慮的政策。
首先,依照財政部2013年的資料,臺北市政府的舉債額度大約還有1300億元左右(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finance/20130823/35241058/),目前並沒有無法舉債的情形,所以我們可以來比較一下發行公債跟資產證券化的孰優孰劣。
就借貸成本觀之,資產證券化的借貸成本高於公債。政府公債的利率通常很低,而資產證券化證券的報酬率如果低於政府公債的利率的話,那投資人都去買政府公債就好啦,何苦來買資產證券化證券呢?投資人的報酬率反過來說就是政府的借債成本,如果今天政府可以用比較低的成本,發行公債去借到錢,那為何還要大費周章地弄個資產證券化,用比較高的成本去借錢呢?(又不是買名牌包,越貴越有價值 XD)
事實上,在當今這個低利率的市場,資產證券化似乎已是個不太流行的東西了(就好像新加坡賭王陳金城戴的過時美國液晶體顯影眼鏡一樣)。依據金管會的統計資料,自從2007年以後,金融資產證券化與不動產證券化的核准數量都大幅下降,甚至自2008年至2012年間,都沒有核准過新的不動產證券化案件(https://www.google.com.tw/url?sa=t&rct=j&q=&esrc=s&source=web&cd=1&cad=rja&uact=8&ved=0CBwQFjAA&url=http%3A%2F%2Fwww.fsc.gov.tw%2Ffckdowndoc%3Ffile%3D%2FBB-%25E8%25AD%2589%25E5%2588%25B8%25E5%258C%2596%25E7%25B5%25B1%25E8%25A8%2588%25E7%25B8%25BD%25E8%25A1%25A810101.pdf%26flag%3Ddoc&ei=GVgeVPfQDJLg8AXviIHACw&usg=AFQjCNFRzKhwsgcS_x3UIeCKUVfNfx0YPQ&sig2=QK2ltdp-UA-fe-63PeocmQ)。這是因為資產證券化的利率比起借款利率要來的高,與其用資產證券化來籌措資金,不如直接去借錢,現在市長候選人逆勢而為,說要來辦資產證券化,看不出來實益何在。
更不用說臺灣的租金報酬率低,一般商辦想要資產證券化都有難度了(先前臺北101曾經想要資產證券化,但後來作罷),租給經濟弱勢的公營住宅,其租金可想而知比一般商辦又來得更低,這樣的投資報酬率是否可以吸引投資人,也是不無疑問(但如果投資人謀求的是其他報酬,則又另當別論了)。
最後,市長候選人說要拿資產證券化的收入來做社會福利支出,但必須注意的是,依據預算法第23條規定,資本收入原則上不得充作經常支出之用,而社會福利支出有相當部分是屬於經常門支出,如此一來,是否有違反預算法的規定呢 @@?
魯蛇實在不太懂啊 @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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